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 >> 内蒙古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事业单位

2021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公告(21名)

发布:2021-11-30 17:50:5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21名)已公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5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内蒙古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nmggwyorg,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经新巴尔虎左旗委编委会、旗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数量
 
  计划引进专业人才共21名,具体岗位需求见《2021年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原则
 
  坚持事业为重、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及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条件
 
  (一)拟引进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学历(学位)及年龄条件:
 
  1.全日制普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取得与学历相应的学位;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不含专升本>)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须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家统招“985”、“211”及“双一流”大学(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不含专升本),取得与学历相应的学位;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不允许第二学位报考;
 
  3.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由所在党支部(或党委)开具证明,标明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党支部(或党委)盖章;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
 
  2.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被辞退的工作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5日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相关招聘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邮箱报送《2021年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蓝底1寸免冠证件照片、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利、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及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凡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在引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5.本次公开引进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时进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及时告知本人未通过审核的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初审结束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形成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报告,报旗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旗引才办”)进行复审,资格复审结果反馈用人单位主管部门。
 
  2.资格审查材料包括:《2021年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蓝底1寸免冠证件照片;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利、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及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3.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设立资格审查监督举报电话:0470-6601052,0470-6600100。
 
  五、人岗相适评估
 
  (一)人岗相适评估由旗引才办组织实施。所有应聘人员都要进行个人素质综合考核评分,应聘党校教师岗位的人员还要进行专业能力测评。根据考核评分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评估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成绩合格线的(即60分以下的),不得列为拟引进人选。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及内容,由旗引才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报名人员人岗相适评估时需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人岗相适评估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三)评估结束后,由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2:1的比例提出拟引进人员人选,报旗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考察对象名单。不足2:1的岗位,人岗相适评估达到合格线且符合其他公开引进条件的可直接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达不到成绩合格线的,将取消相关岗位引进计划。
 
  (四)人岗相适评估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新巴尔虎左旗政府网(http://www.xzq.gov.cn/)、新左旗政能量等媒体发布的通知。
 
  六、政审考察及档案审核
 
  (一)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确定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二)政审考察和档案审核结束后,被考察人员达不到拟引进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从报考本岗位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体检和聘用
 
  (一)体检。旗引才办组织拟引进人员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本岗位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
 
  (二)公示。通过新巴尔虎左旗政府网、新左旗政能量等媒体对拟引进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办理人才聘用手续。对存在影响引进问题经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影响引进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是否聘用的结论,报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除政审考察、体检环节外,其他环节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1次。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进行转正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办理解聘手续。
 
  九、服务期制度
 
  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调离新巴尔虎左旗。
 
  十、纪律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立即取消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新巴尔虎左旗政府网、新左旗政能量等媒体发布的通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新巴尔虎左旗委组织部、新巴尔虎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用人单位。人才引进政策咨询电话:0470-6601052、8116623(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岗位资格条件等咨询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岗位需求目录)。
 
 
 
  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
 
  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xzq.gov.cn/Item/39178.aspx
 

点击分享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w.nmg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25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