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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内蒙古包头广播电视台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8名)

发布:2021-05-19 18:35:3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内蒙古包头广播电视台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8名)已公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24时00分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包头广播电视台
 
2021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公告
 
  包头广播电视台为了进一步聚集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强能力的广播电视队伍,加快推进包头广播电视事业蓬勃发展,结合我台紧缺急需人才的实际情况,经台党组研究,报请包头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批复,现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包头广播电视台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才引进领导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人才引进的相关工作,台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二、岗位引进计划
 
  引进记者、编辑、网络维护和技术维护4个岗位,计划共引进专业人才8名。(具体岗位情况和条件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本科),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学历要求:
 
  国家统招全日制重点高校(原“985”“211”院校)本科起点,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双一流”建设高校(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B类6所)的全日制毕业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国家统招全日制重点高校(原“985”“211”院校)本科起点,取得当年度QS世界大学前100名的海外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备注:2021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生,因学校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需由学校、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相关学历、学位证明。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以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2.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5.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任)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聘任)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按发布人才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公布成绩、公示、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通过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包头广播电视台网站、“金鹿视点”手机客户端、包头广播电视台微信平台发布人才引进信息。
 
  (一)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24时00分。应聘人员可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包头广播电视台网站、“金鹿视点”手机客户端、包头广播电视台微信平台了解招聘有关详情,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进行报名。应届毕业生需由所在院系负责人在报名登记表中提出推荐意见;往届毕业生可直接报名。
 
  报名应提交材料:
 
  1.《包头广播电视台2021年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个人二代身份证(正反)扫描件、近期2寸免冠电子版蓝底照片;
 
  3.需提供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扫描件,学历验证报告截图,学历验证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验证;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
 
  以上电子版材料请统一发送至包头广播电视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442656402@qq.com。
 
  4.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后制成一个压缩包,用本人姓名命名后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接受审核,格式不正确的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者在填写报名表的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起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从事工作),时间不可断开或空缺。
 
  (3)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提交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人员,一律终止引进程序并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包头广播电视台将根据邮箱接收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三)公示。经过资格审查后,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包头广播电视台网站、“金鹿视点”手机客户端、包头广播电视台微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与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四)面试。组织符合引进条件人选进行面试。面试由包头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应聘者面试比例达到1:3,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共7人,行业人员不超过1/3)面试组开展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与专业能力,现场进行实际操作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通过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包头广播电视台网站、“金鹿视点”手机客户端、包头广播电视台微信平台对外公布。考生如对考试成绩存疑,可拨打包头广播电视台电话0472-6988357咨询。
 
  (六)确认。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总成绩高低排名进行汇总,向包头广播电视台党组汇报面试成绩情况,需经包头广播电视台台党组集体审核、确认,确定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七)公示。将拟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名单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包头广播电视台网站、“金鹿视点”手机客户端、包头广播电视台微信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广泛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体检需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包头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备注:在参加面试及体检等环节时,考生要主动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及消毒等工作。
 
  (九)考察。考察工作由包头广播电视台负责实施,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要求,具体内容为:
 
  考察内容:主要了解和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形式:由包头广播电视台分管副台长带队成立考察工作组,主要通过谈话了解和调阅核查档案的方式进行。已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参加工作的,与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和同事谈话了解情况;应届毕业生,与导师及同学进行谈话了解情况。考察结束后,在台党组会决定人选前,台人力资源部与本人沟通确认是否决定到我台工作等事宜。
 
  其他要求: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台人力资源部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审核确定。综合面试、考察结果和体检情况, 台人力资源部提出建议人选名单,经台党组会集体研究通过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十一)公示。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确定拟引进人才名单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广播电视台网站、“金鹿视点”手机客户端、包头广播电视台微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为:0472-6988230。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
 
  (十二)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就引进人选情况向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进行书面报告,申请办理人事手续。
 
  (十三)聘用。收到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批复后,为引进人选按相关程序办理人事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按照“关于印发《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包人才组发〔2020〕2号)要求,引进人才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按照“关于印发《包头市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包人社办字〔2018〕133号)要求,经认定的引进人才一般须在包头市服务5年,服务期内享受包头市相关人才政策所规定的待遇。
 
  五、其他事宜
 
  (一)人才引进面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请报名人员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和邮箱地址,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通讯不畅影响引进工作的,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请考生在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疫情防控。
 
  (四)未尽事宜,由包头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海林 张博
 
  咨询电话:0472-6988357、6988219。
 
  监督电话:0472-6988230。
 
  Email: 442656402@qq.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
 
 
 
  文章来源:http://www.btdj.gov.cn/tzgg/2485964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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