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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内蒙古工业大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发布:2016-07-20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内蒙古工业大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我校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各岗位笔试、面试均已经结束,现拟安排入围人员进行体检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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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体检
  (一)入围人员务必于7月18日至19日间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到我校人事处(新城校区教研楼435室)领取体检表。
  (二)体检须知
  1.体检时间:2016年7月25日上午;
  2.体检地点: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83号,市内乘K6、4、82、63、33路公交车在“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站下车即到。
  (三)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体检表及自治区人社厅事业处提供的体检人员名单于体检当日上午7:30到达体检中心;
  2.体检前24小时内禁止食用油腻食物、酒、甜食,体检前12小时内禁食、禁水;
  3.抽血与腹部超声检查当天早晨须空腹,做前列腺、膀胱和子宫附件超声检查者须憋尿;
  4.未婚女士建议不做妇科检查,怀孕或可能已怀孕女性请勿做X光(包括钼靶、骨密度、X光室各项检查)和宫颈涂片检查;
  5.体检费由体检机构收取,费用自理,每人360元。
  三、考察
  (一)我校人事处与用人部门(学院)组建考察组,结合个人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对应聘人员进行政治思想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报自治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取消应聘资格。
  (二)档案调阅
  1.应届毕业生应与我校人事处签订由本人所在院校发放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凭就业协议书将本人档案调至我校;
  2.已经就业的应聘人员由我校人事部门出具《调档函》,凭调档函将个人档案调至我校,《调档函》抬头应提前咨询档案存放机构;
  3.签订就业协议或出具《调档函》事宜须由本人在领取体检表时一并办理;
  4.档案调阅截止日期:2016年9月1日。
  四、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应合理安排时间,严格按照各时间节点办理相关事宜,逾期将视为自行放弃,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应聘人员,如原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一律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三)应聘人员档案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
  (四)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471-6575701,联系人:冯 华。
  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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