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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内蒙古“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岗前培训公告

发布:2016-07-1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内蒙古“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岗前培训公告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水利厅、农牧业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九部门关于印发《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6﹞176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四部门关于印发《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6﹞175号)要求,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录取工作已经结束,为使招募人员进一步熟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政策,深入了解我区农村牧区和城镇社区基层基本情况,增强服务基层本领,更好地服务基层,自治区人社厅对2016 年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进行岗前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培训内容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介绍;内蒙古自治区基本情况;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基层教育、卫生、扶贫、农牧业、水利工作概况;社区劳动关系和社区矫正服务等工作情况;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安全、卫生基本常识;基层人社部门、服务单位、服务基层期满人员代表介绍情况。
  二、培训对象
  2016年入选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
  三、时间安排
  培训共分七期(7月26日至8月22日)进行,每期培训4天,报到时间为每期培训的第一天(详见附件1)。
  (一)第一期参加培训人员为呼和浩特市和乌海市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报到时间:7月26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培训时间:7月26日至7月29日。
  (二)第二期参加培训人员为包头市和巴彦淖尔市招募的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报到时间:7月30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培训时间:7月30日至8月2日。
  (三)第三期参加培训人员为包头市和巴彦淖尔市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锡林郭勒盟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报到时间:8月3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培训时间:8月3日至8月6日。
  (四)第四期参加培训人员为赤峰市和二连浩特市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报到时间:8月7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培训时间:8月7日至8月10日。
  (五)第五期参加培训人员为通辽市和鄂尔多斯市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报到时间:8月11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培训时间:8月11日至8月14日。
  (六)第六期参加培训人员为乌兰察布市和兴安盟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报到时间:8月15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培训时间:8月15日至8月18日。
  (七)第七期参加培训人员为阿拉善盟、呼伦贝尔市和满洲里市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报到时间:8月19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培训时间:8月19日至8月22日。
  四、报到、培训地点
  (一)报到地点: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11号,北二环与兴安北路十字路口往北500米路西)
  乘坐公交路线:
  呼和浩特站—
  乘坐71、73、303路到安通驾校站转乘15、20、36、58路到盛世名筑站下车即到。
  呼和浩特东站—
  乘坐K5、19路到交通指挥中心站转乘20路到盛世名筑站下车即到;
  乘坐19路到公交总公司站转乘36路到盛世名筑站下车即到;
  乘坐19路到鄂尔多斯品牌旗舰店站转乘58路到盛世名筑站下车即到;
  乘坐83路到武警黄金第二支队站转乘36路到盛世名筑站下车即到。
  (二)培训地点: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培训实行全程封闭管理。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盟市及时通知本地区入选毕业生按时参加培训。
  (二)请各盟市负责招募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负责人,于培训期(培训当地人员)最后一天上午8:30之前到达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与学生座谈交流。
  (三)各盟市人社部门负责收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1式2份),统一在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审核盖章。
  (四)培训日常管理由人社厅培训教育指导中心和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负责,实行全封闭半军事化管理,参训人员一律不准携带与培训无关人员到场,目前在怀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毕业生不准参加培训,但需持医院证明到服务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假。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学员报到前务必将请假人员名单报送人社厅就业促进处和培训教育指导中心。
  (五)培训食宿费用由培训部门负责,往返交通费由学生本人自理。
  (六)培训结束后,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地区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体检工作。
  (七)培训期间学员自带洗漱等生活用品(房间内配有被褥、枕头、洗脸池)。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着装得体,不准穿高跟鞋。报到后无特殊情况,一律不许外出;有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八)每期培训将于最后一天午餐后结束,订返程票的学员请提前安排。
  就业促进处联系人及电话:
  曲 有 0471-6610900
  辛 悦 0471-6610900
  培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郭连旺 0471-6961793 13354879818
  刘培荣 0471-6944936 13204711468
  宋媛媛 0471-6944936 15047811666
  郑彦平0471-6964509 13664747400
  冯 霞0471-6964509 15049124462
  服务地所在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附件2。
  点击下载>>>
  附件1: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岗前培训时间安排表.docx
  附件2:各盟市人社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docx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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