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乌拉盖管理区招录工作人员公告
2016年乌拉盖管理区招录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2016年7月15日。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乌拉盖管理区招录工作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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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乌拉盖管理区招录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管理区行政事业单位队伍,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的方法,择优录用。
二、招考范围
(一)具有乌拉盖管理区户籍(含高考入学前为乌拉盖管理区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前。
(二)不具有乌拉盖管理区户籍,但在乌拉盖管理区服务过的基层项目人员(三支一扶、民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可不受户籍限制。
三、报考条件
1、年龄为三十五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招考职位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表》中要求的学历为准。
7、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
考生学历全部采用网络查询认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无法认证的,不予认定学历。
8、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报考财务类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招录人数及职位
本次公开招录职位25个,具体招录职位详见附件。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2016年7月15日
报名地点:乌拉盖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室
职 系 人:王亚茹 齐荣梅
联系电话:0479-3351238
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一份,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3张,实行现场报名。
2、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合格人员不予参加考试。
六、招录程序分为笔试、体检、考核、录用四个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法,考卷只提供汉文试卷,考生可用蒙汉两种语言作答,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二)体检:笔试结束后,按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缺额,从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所报考职位分别由管理区人事部门组织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缺额,从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录用:经考核确定的拟录用人选,经过为期七天的公示后,由乌拉盖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管理区管委会进行审批录用,出现并列,同时录用,经试用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办理录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2016年应届毕业生9月1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进行学历验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七、待遇
1、本次招录的工作人员不具有事业单位正式人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按照乌拉盖管理区参照事业管理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2、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待遇执行相应职位工资标准。
3、拟录用人员要服从分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八、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录对象和报名条件报考,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或考核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录对象和报名条件规定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根据公布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一个职位报考人数与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3:1不予开考。
3、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未参加笔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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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盖管理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开
招录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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