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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内蒙古包头市眼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名)

发布:2022-11-17 21:28:0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内蒙古包头市眼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2022年内蒙古包头市眼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临床医生5人,验光师1人。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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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包头市眼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包头市眼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开展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临床医生5人,验光师1人。
 
  二、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要求
 
  1.国民教育序列2022届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2.具体学历、专业、年龄及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专业技能和个别岗位的特殊要求等条件(详见附件1);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
 
  (7)年龄要求:年龄要求:此次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16日。例如:35周岁以下应为1987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包头市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处分,或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聘的;
 
  (6)有犯罪或违法、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8)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9)被有关部门纳入失信范围的人员;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3.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三、实施步骤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七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
 
  (1)应聘人员将简历投至btsykyy@163.com邮箱。
 
  (2)应聘人员提交简历时,将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包头市眼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参加包头市眼科医院招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证书等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图片、以PDF格式发送至应聘单位审核专用邮箱,邮件名称:姓名+应聘岗位+岗位编码。
 
  (3)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参加包头市眼科医院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专业不一致的职位。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以二学位报考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5)报考者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学段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学位。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2.根据疫情防控及报名情况,本次专项招聘各岗位将按要求进行笔试或面试。
 
  (三)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市眼科医院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并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进行递补。
 
  3.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包头市眼科医院非在编人员工资标准》规定执行,签订劳动合同。四、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接受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参加包头市眼科医院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注意事项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专项招聘各环节进度较快,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包头市眼科医院公众号相关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及时获取公告及后续相关信息而错过考试时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简章由包头市眼科医院负责解释。
 
  (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3155120-8502 监督举报电话:3155120-8506
  包头市眼科医院
 
  2022年11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3c6cyU303n3Nn57CV_h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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