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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招聘旗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5名)

发布:2022-05-24 13:31:5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招聘旗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2022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招聘旗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聘实验室检测工作人员25名,其中旗人民医院15名,旗中蒙医医院5名,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5名。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www.bfrcks.cn,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8:00时至5月29日18:00时。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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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招聘旗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达拉特旗2022年公开招聘旗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为旗人民医院、中蒙医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使用公立医院编制控制数招聘25名实验室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实验室检测工作人员25名,其中旗人民医院15名,旗中蒙医医院5名,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5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资格条件
 
  (1)招聘范围不受户籍限制。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以下(2004年5月24日至1986年5月24日),取得检验技士证且同时取得PCR上岗证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5月24日之后)
 
  (3)学历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医学检验技术、临床医学检验、微生物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等相关专业。
 
  (5)应届毕业生报考要求:202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需要提交学信网打印的学籍证明。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五)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23日(含当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www.bfrcks.cn,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8:00时至5月29日18:00时。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30日18:0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2.报考人员填写报考信息,通过报考信息生成《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阅读《达拉特旗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点击“阅读完毕,同意”,视为报名人员已签署《达拉特旗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需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需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需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色照片(jpg格式,照片下方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
 
  (2)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
 
  (3)取得毕业证的应往届毕业生需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籍在线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的扫描件,验证期应在资格审查确认结束前有效;
 
  (4)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上传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证明的扫描件;其他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需上传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扫描件;
 
  (5)年龄超过35周岁但在40周岁以下的,需提供相应资格证及PCR上岗证扫描件;
 
  (6)已在医疗卫生单位检验岗位工作满1年的聘用人员,需要上传所在单位工作岗位及工作年限证明材料。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材料要求四个角露出,字迹、公章清晰,否则,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
 
  3.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用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4.鉴于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报考人员需及时查阅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等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目录上没有的专业,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商教育主管部门按照该专业所学内容,经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进行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5.网上报名成功后(资格审查通过后),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保持畅通。
 
  6.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审查结果。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工作由达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达拉特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查,严格按照本招聘方案的相关条件进行审查把关,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报考人员提出的关于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达拉特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解释,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说明理由。
 
  (三)报名结果确认
 
  1.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查结果,审查通过者,视为报名成功。
 
  2.打印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通过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书。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初定为:2022年6月1日9:00—6月4日17:00。如因疫情等原因影响,确需调整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将另行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三、招聘方式
 
  1.本次招聘为急需紧缺专业人员招聘,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体检、考察,面试不设开考比例。
 
  2.面试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的40%,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用普通话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3. 面试须使用标准化考场,同步保存面试过程音像资料及面试试卷等原始材料。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5.本次考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未达到60分将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6.参加面试的考生,需现场提交《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承诺书》以及《报名登记表》(2份)、24小时内健康码(彩色打印)、48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间间隔不小于24小时)。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此次招聘按照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如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技能测试成绩绩由高到低排序进入体检考察范围,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周内完成。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3.体检结果按隶属关系报人社部门备案。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4.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1.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康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进行延伸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应聘人员应在体检结束的1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人社部门。拟聘用人员在原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及待遇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本次招聘人员均为医疗卫生单位实验室工作人员,原则上按照总成绩排名有优先选择单位的权利,如果总成绩出现并列,技能测试成绩较高者优先选择,如果技能测试成绩仍然并列,可选择加试。同时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聘用单位调整。
 
  4.拟聘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编制、人社等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5.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本次招聘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已在医疗卫生单位检验岗位工作满1年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其它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待遇。此次招聘旗直公立医院工作人员使用编制控制数招聘,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标准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岗位聘用工作人员执行。
 
  六、其它事项
 
  (一)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
 
  (二)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3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原公告发布网站上进行发布,请予关注。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原公告发布网站上进行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请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七、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0477-3947016
 
  (二)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1- 5165798
 
  (三)监督电话:0477-3945701 0477-5213006
 
  本方案由达拉特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www.dlt.gov.cn/dltzc2015b_80397/zfxxgk/fdzdgknr/zdlyxx2021/ylws2021/202205/t20220523_32205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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