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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招聘特警外勤辅警简章(16名)

发布:2021-09-29 17:41:2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招聘特警外勤辅警简章(16名)已公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太仆寺旗公安局。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至 10月15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内蒙古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nmggwyorg,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太仆寺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公安工作需要,经旗政府批准,特面向全旗范围内公开招聘特警外勤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特警外勤警务辅助人员1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格审核监督,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从国民教育序列高校毕业生和军队退役士兵中选拔优秀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户籍条件:2021年9月1日前取得太仆寺旗户籍,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户的要求为太旗生源。
 
  2、学历和专业条件:特警外勤高校毕业生岗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特警外勤辅警退伍军人岗位要求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3、年龄条件:
 
  报考警务辅助人员,要求年龄27周岁以下(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要求身高不低于168cm,要求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
 
  (二)报考者除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强;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正常履行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旗县级以上),警校和政法类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已经在太旗招募录用的各类公益性岗位人员。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在职未解除劳动合同的警务辅助人员(含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警务辅助人员);截止招聘公告发布日期辞职不满30天的太仆寺旗公安局所属警务辅助人员。
 
  7、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强制隔离戒毒的。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2021年9月28日在太仆寺旗政府门户网站、太仆寺旗融媒体中心“太仆寺旗宣传”微信公众平台和太仆寺旗公安局“平安太仆寺旗”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太仆寺旗公安局。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至 10月15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前,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填写内容不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携带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8张,以及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能够提供学历验证证书的要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学历验证证书,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凭学校提供相关毕业证明报名,在聘用前应当提供毕业证书等学历材料。退役军人须携带退役证书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享受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由旗乡村振兴局出具证明,可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2020年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2021年毕业生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和提供相关资料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以及未完成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包括现场对报考人员身高、外观等情况进行检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太仆寺旗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2:1)。降低比例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减少岗位可相应调整到其他岗位,具体调整情况另行公布。
 
  3、笔试只提供汉语试卷,可以使用蒙汉两种文字作答,但是同一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作答;其中报考蒙汉兼备岗位的考生必须用蒙文答题。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结束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作为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及时公布。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体能测评通知单》,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 体能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和笔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对照报名时年龄标准实施,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3.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完成体能测试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4.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原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温馨提示: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等原因无法完成体能测试的人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不适合运动的人员,为确保自身安全,慎重报考。如隐瞒或坚持参加体能测试而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可用蒙古语作答,也可用汉语作答(须在报名时选择),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其中报考蒙汉兼备岗位的考生必须用蒙语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2.5+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未能以同等情况优先招聘条件确定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体检范围。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旗县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考生身高、面容、外观、有无纹身、血压、视力、色觉、听力和嗅觉等重点项目,由体检医师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范进行现场检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聘。
 
  同时,由旗公安局依据《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对考生进行尿液检测,对尿液检测呈阳性的吸毒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从体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名单及时公布。政审考察工作由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要求等有关规定进行。未按要求进行政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招聘。对考生自动放弃和政治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经旗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从体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公示
 
  1、根据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结果,由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由旗公安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招聘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聘;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聘,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招聘。
 
  3、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出现空缺名额的,所空岗位递补一次。
 
  4、公示期结束后一年内出现因人员离职,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该离职人员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名次排序进行递补,不再重新组织招聘。
 
  (九)签订劳动合同
 
  1、经公示后确定招聘的人员,由太仆寺旗公安局与其签订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新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未按时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2、试用期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岗前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五、薪酬待遇
 
  (一)薪酬
 
  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按照太仆寺旗公安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层级工资构成。试用期人员不享受层级工资;试用期满后,按照《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确定层级。以后,按规定办理层级晋升手续。
 
  (二)社会保险
 
  警务辅助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应缴部分由旗财政保障,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担。
 
  六、应聘人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一)招聘考试严格执行太仆寺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要求,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太旗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现场出示本人健康码和行程码,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二)对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在集中隔离及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参加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三)解除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人员,且需提交卫生部门和社区开具的解除隔离或其它相关证明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四)体温超出正常范围的应聘人员,在专门的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五)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报告疫情防控事项,如瞒报谎报旅行史、居住史、接触史、行踪轨迹,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七、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旗纪委监委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应当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违反规定的已招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
 
 
  太仆寺旗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tpsq.gov.cn/zwdt/tzgg/202109/t20210928_27318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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