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内蒙古包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包头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各位考生:
包头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定于2021年9月14日至1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开始时间为上午8:00,下午2:30。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要在7:30前到场进行抽签;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在14:00前到场进行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迟到人员顺序号,经抽签后参加面试,整场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兰亭酒店(包头稀土大厦东100米)。
二、面试携带证件及证明
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原件、临时身份证)、健康承诺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48小时内电子健康码绿码(彩色打印纸质版)。笔试准考证损坏或丢失的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打印。
三、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每位考生2道题目,思考和回答问题时间共8分钟,其中蒙汉兼通定向岗位面试试题为1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1道蒙古语文字试题;蒙汉兼通定向岗位考生面试时,第1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第2题须使用蒙古语作答。其他岗位考生须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四、其他事宜
1、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注意各自岗位的具体面试时间及分组(详见附件2),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
2、面试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不得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含智能手表及各类具备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携带的通讯工具必须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等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饰、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48小时内电子健康码绿码(彩色打印纸质版)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2、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进入考点及候考、候分阶段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拒绝按照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按违纪处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时,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摘除口罩;在考生本人进入面试考场开始面试前,应提前摘除口罩。
3、面试人员进入考点时,需提供手写签名的《包头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健康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终止)面试资格。考生在近2周内应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接触疫情风险地区人员,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面试的,后果由面试人员承担。
4、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前,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鹿城健康365”APP、“蒙速办”APP、“蒙健康”APP申领“电子健康码”。“电子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体温检测≥37.3℃的面试人员须到指定临时隔离点进行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或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由疾控部门、医疗机构人员进行专业评估,招聘领导小组根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面试的条件,经排查不存在问题的,参加面试;经排查无法排除新冠病毒等传染病感染的,不得参加面试,直接送定点医院诊治。
5、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面试。
6、有国(境)外旅居史人员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7、面试人员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继续面试。不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由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执行。
8、面试人员进入考点前以及退场时,要保持1米的距离,面试结束后,依次离开考点,不得扎堆聚集。
9、面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国家、自治区及包头市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听从考务人员、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人员的指挥,违反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执行。
附件1:包头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由于名单涉及个人隐私,请点击链接到原文查看)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394XujvpyXpu0YcZLU2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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