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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60名)

发布:2021-09-01 14:24:5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60名)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上午9:00至2021年9月5日下午5:3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9月6日下午5: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内蒙古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nmggwyorg,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准格尔旗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经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由准格尔旗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60人。
 
  二、招考岗位和范围
 
  (一)岗位
 
  1.辅警岗位1(57人),要求男性;
 
  2.辅警岗位2(3人),要求女性。
 
  (二)范围
 
  1.具有准格尔旗户籍,截止2020年12月31日前持有且至今仍为准格尔旗户籍;
 
  2.不具有准格尔旗户籍,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在准格尔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2)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3)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含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色觉异常,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9,无肢体功能障碍,语言表达清楚,无纹身、口吃、重听;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学历、学位的予以解聘),公安院校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
 
  6.年龄在18周岁—28周岁(1993年9月1日至2003年9月1日期间出生);
 
  7.同等情况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9.其他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8.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3.报名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列编录用、聘用的;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占60%)、资格复审、体能测试(达标)、面试(占40%)、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直接登陆“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e.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笔试前3天开始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上午9:00至2021年9月5日下午5:3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9月6日下午5: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3.报名前,报考者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报名成功、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一致而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核、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因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4.报名时,报考者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如有多个学历,只能按照其中一个符合本次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的信息填报,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数码彩照(jpg格式)。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要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本次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比例应达到1:4以上方可开考。若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将作相应调整,相关事宜将及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6.特别提醒:请孕妇、伤病和体能差的人员慎重报考。
 
  (二)资格初审
 
  1.由准旗公安局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之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应当说明理由。报考者必须认真查阅初审结果,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否则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3.特别提醒:关网后将无法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三)笔试
 
  1.笔试统一命题、统一判卷,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满分100分,考生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如出现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居民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3.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4.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笔试结束后,由准格尔旗公安局在报名网站上公布笔试总成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3天。对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根据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1:4的比例(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之比)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登记表》(无报名登记表的,一律不予资格复审;提供信息与《报名登记表》信息不一致者,不予通过资格复审)和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身份证、退伍证、户口簿原件、政审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上述各类证件均需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或加盖原服务单位和准旗相应牵头负责“项目人员”部门公章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一致,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一致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一律取消资格,并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4.资格复审结束后,对复审结果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3天。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根据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4的比例(招聘人数与进入体能测试人数之比)确定进入体能测试范围,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范围,出现空缺,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要求进行,测试项目分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纵跳摸高和10米×4往返跑各三次机会。体能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然后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温馨提示: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考生,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考生承担。
 
  3.对体能测试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取消继续考试资格。
 
  4.体能测试结束后,测试结果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3天。对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根据岗位,按照体能测试合格、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确定进入面试范围,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若未达到该比例(1:3),不再递补,并相应缩减招聘计划数。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与能力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采用现场打分、当场报分的方式进行。面试只能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回答问题或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具有优先条件者进入,条件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根据《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检规定》,将吸毒检测列入此次体检项目。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具体实施。考察内容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经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天。
 
  2.公示期间,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准格尔旗公安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由旗公安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考试结果列入试用期考核内容,作为续聘依据。
 
  五、待遇保障
 
  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六、纪律和监督
 
  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准格尔旗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违纪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准格尔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七、其他事宜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录用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辅警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发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e.gov.cn/)上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
 
  (四)本方案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报名咨询电话
 
  准格尔旗公安局:0477-4228810
 
  2.监督电话
 
  准格尔旗人社局:0477-3970482
 
  准格尔旗公安局:0477-4225725
 
  准格尔旗公安局
 
  2021年9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zge.gov.cn/information/zgeq126/msg21292630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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