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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内蒙古乌海市三支一扶和社区民生志愿者资格审查通知

发布:2021-08-12 15:16:5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内蒙古乌海市三支一扶和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资格审查通知已公布,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内蒙古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nmggwyorg,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关于2021年乌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 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录取结果已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公布,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资格复审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区分方式依据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现户籍所在地是否为乌海市。具体情况如下:
 
  (一)线上复审。考生本人现不在乌海并无法委托他人代办的,于2021年8月12日-13日将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打包上传至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邮箱(jycjk610@163.com),并留存相关资料,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线下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线上复审考生对本人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在线上及后期线下审核时发现提供资料造假,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录个人诚信档案。
 
  (二)线下复审。考生本人现在乌海的,于2021年8月12日-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分批次到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名单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
 
  若有外地考生本人现在乌海,但未安排资格复审时间、批次的;或者已安排线下复审但本人不在乌海的,请务必提前致电调整。
 
  二、资格复审地址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乌海市滨河新区宜化街创业路交叉路口,市政府大楼东)。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和首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通过“蒙速办”APP、“蒙健康”APP和盟市健康服务公众号、健康服务APP申领的“健康码”(纸质版)或国务院通信大数据动态行程卡(纸质版)一份。
 
  2.报考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下载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2);报考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的考生,下载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附件3)。《登记表》1式2份,统一用A4白纸正反面打印;除“本人签字”“服务意向”外,其余内容需填写后打印,服务意向一栏,暂时不填写;填写个人简历时,只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填写到报名时的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
 
  3.脱贫户、零就业家庭和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考生除上述证件外还须持以下证件之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脱贫户考生须持以下证件之一: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职工优待证》;②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牧区低保家庭子女、特困救助范围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特困供养人员或孤儿证明材料;③经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人口家庭子女证明材料。
 
  零就业家庭考生须持经人社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报名时未实现动态清零)证明材料。
 
  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考生须持省级卫生健康委颁发的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四、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时本人应到现场,确有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达现场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必须携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不按规定时间要求递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又不报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
 
  3.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已参加过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以及以前参加过服务基层项目中途离岗人员,又参加本次考试并被录取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4.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各位考生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应全程规范佩带口罩,通过“蒙速办”APP、“蒙健康”APP和盟市健康服务公众号、健康服务APP申领“健康码”或申请国务院通信大数据动态行程卡,并将“健康码”或行程卡打印随其他资料一并上交。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方可参加资格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资格审查: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2.资格审查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3.资格审查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4.资格审查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持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需提供资格审查前3天内内蒙古自治区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健康码为红黄码(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除外),不在隔离期内的;2.考前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直辖市区)的其他地区(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进入内蒙古自治区的;3.资格审查前14天内(不含资格审查当天)有咳嗽、发热等疑似症状,能提供资格审查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资格审查期间,所有考生要自觉配合和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管理。如出现咳嗽、发热(体温≥37.3℃)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接受医护人员的诊断及处置。考生不配合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录取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3-3158016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章来源:http://115.28.230.52:8003/html/2/Content3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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