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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内蒙古伊金霍洛旗校招医疗卫生专技术人员公告(47名)

发布:2021-05-18 16:05:0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内蒙古伊金霍洛旗校园招聘医疗卫生专技术人员公告(47名)已公布,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9:00—2021年5月21日下午17:00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伊金霍洛旗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校园专场招聘公告
 
  为解决全旗卫健系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问题,加强全旗医疗卫生人才梯队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经旗委、政府研究决定,2021年面向高校招聘47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赴陕西、山西、宁夏等周边省区高校和自治区内高校招聘应届(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47人(包括蒙汉兼通人员8人)。具体专业及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蒙汉兼通”包括“蒙汉兼通人员”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个人品行。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学历学位的予以解聘);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不受教育形式限制。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正式上岗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5.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高等院校学生(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鄂尔多斯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和聘用人员,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实施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5月17日在相关高校网站、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站、伊金霍洛旗发布、健康伊金霍洛官方微信等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9:00—2021年5月21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考生登陆“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yjhl.gov.cn/)网站进行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477—8969818。
 
  3.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1年5月23日下午17:00,同时,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
 
  (三)报名要求
 
  1.报名前,报考者须签订《伊金霍洛旗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时,所有报考人员在网上按照报名指南填写《伊金霍洛旗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并打印2份,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完整填写本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所获荣誉,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报名信息及材料要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如因信息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报考者自己负责。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岗位,只能选取其中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
 
  (四)面试
 
  1.面试由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仪容仪表、执业素质和执业技能掌握情况。满分100分。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时间为10分钟,划定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空缺岗位调整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2.初审合格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报名表(在报名网站打印)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3.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使用同一套试题进行面试。报考蒙药制剂岗位的考生,提供蒙文面试试题且必须用蒙语作答;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提供蒙文和通用语言文字两种面试试题,分值各占50%,面试时“蒙古文试题”必须使用蒙古语作答,“通用语言文字试题”必须使用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其余岗位均为通用语言文字面试试题,必须用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招聘计划数内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通过加试确定排名。
 
  5.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6.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并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1.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伊金霍洛旗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2份、《诚信承诺书》1份和身份证、户口簿、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或持学校证明、学籍档案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携带《伊金霍洛旗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2份、《诚信承诺书》1份和身份证、户口簿、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籍档案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以上所提供的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如有虚假行为,取消录用资格。
 
  4.资格复审地点和时间: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无异议的考生,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医院指定为伊金霍洛旗人民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求>答复的函》等相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工作结束后确定考察范围人选,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通过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程序为被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办理完毕后通知被聘人员到用人单位报到。因被聘人员未及时办理聘用手续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录用后自己放弃的考生直接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伊旗其他考试。
 
  四、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岗位人员标准执行,缴纳机关事业单位五险一金。
 
  (二)聘后管理
 
  1.被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工资按试用期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五年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2.聘用后连续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3.被聘人员服务不满六年不得调整服务单位,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卫生一线或调离旗卫健系统。
 
  4.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在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关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招考疫情防控要求
 
  请考生在考试前14天尽量不要到有疫情风险的地区出行,面试开考时必须携带健康码(彩印到一张A4纸上)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非绿码人员需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凭检测结果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需按照防控工作人员要求佩戴好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后有序进入。
 
  六、其它
 
  1.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公开招考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3.建立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对报名但不按流程要求参加考试或不符合条件练考的考生,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4.招考录用后,考生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录用资格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其中考录后放弃的考生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七、附则
 
  本方案由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由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77-8684505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15047722480
 
  监督举报电话:旗纪委监察派驻纪检组0477-8684502
 
 
 
  文章来源:http://www.nmgrsrlzy.com/newsinfo/1479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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