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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内蒙古兴安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补充说明

发布:2021-02-01 18:37:2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内蒙古兴安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补充说明已公布,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关于2021年兴安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科”及其他教师的补充说明
 
  在2021年兴安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三科”及其他教师公开招聘中,2021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如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证书,可由就读学校出具能如期办理相应种类、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应等级的普通话证书的书面证明,报考相应岗位并参加资格审查。
 
  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和毕业证书一起提供,或种类、专业、等级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1年2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xamks.com/html/8/Content13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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