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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简章(88名)

发布:2020-08-26 19:58:4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简章(88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8:30至2020年8月28日17:30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伊金霍洛旗2020年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加快推进全旗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安机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切实维护伊金霍洛旗社会治安稳定,现决定面向社会择优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88名。
 
  一、招聘计划
 
  (一)本次招聘岗位为巡警岗位,共计划招聘88人。招聘人员为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能直接参与公安执法工作,应当在公安民警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方式及工资待遇遵照2018年6月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印发的《伊金霍洛旗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暂行管理办法》(伊政办发〔2018〕5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伊政办发〔2019〕21号)精神,安排15%招聘岗位用于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比例应达到1︰3,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所减少的招聘计划数调整到其他岗位。调整后的岗位,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jhl.gov.cn)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名:平安伊金霍洛;微信号:yjhlqgaj)上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
 
  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伊金霍洛旗2020年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伊金霍洛旗户籍,户籍取得时间截止至2020年1月1日。
 
  2.不具有伊金霍洛旗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伊金霍洛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这两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2)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的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5.年满18周岁以上,男性26周岁以下(1994年8月1日至2002年8月1日期间出生),女性27周岁以下(1993年8月1日至2002年8月1日期间出生)。????
 
  6.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7.身心健康:体形端正,适应夜间值班,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斜视、无纹身,单侧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正常体重,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予录用〔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8.其他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条件。
 
  9.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10.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已聘用但到期未取得学历、学位的予以解聘)。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具体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登陆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jhl.gov.cn),点击报名端口进行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8:30至2020年8月28日17:30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0年8月29日17:30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3.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如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并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
 
  4.由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工作人员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之日起算)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报考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电话0477-8968677与旗公安局咨询。
 
  5.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起算)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完整而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审查意见,避免重复提交(每人最多可提交三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资格初审截止前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未在规定时间下载《报名登记表》的,关网后将无法下载打印。
 
  6.初审通过的人员在网上缴纳考务费7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全部完成。报考者交费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至8月30日17:30时,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7.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考务费。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报考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2020年8月24日至8月30日17:30时前将相关证件扫描件(扫描件空白处须注明考生本人与享受低保人的关系,考生姓名、报名序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发至伊金霍洛旗公安局电子邮箱(yqgajzgb@163.com),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考务费。
 
  8.2020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考务费,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报考者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持加盖所在学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由本人(或他人代办)到伊金霍洛旗公安局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报考人员减免的费用将在2020年10月20日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里。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9.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委托有关机构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
 
  2.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其中,蒙汉兼通定向岗位的考生必须使用蒙古文试卷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和同一试卷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不含试卷中的翻译题),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4.成功报考的考生在考试前14天前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要前往国内外的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长途旅行。考生进入考场时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
 
  5.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6.笔试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分别划定每个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7.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旗公安局、旗人社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贻误时间安排,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继续考试资格。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继续考试资格。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由旗公安局、旗人社局确定并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贻误时间安排。体能测试工作由伊金霍洛旗公安局、人社局联合组织实施,体测结果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2)执行,测试项目分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纵跳摸高和10米×4往返跑各三次机会。体能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3.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处于妊娠期或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取消继续考试资格。
 
  (五)面试
 
  1.按照体能测试合格、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其中,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必须使用汉语言回答问题。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由旗公安局、旗人社局确定并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贻误时间安排。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使用标准化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计算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
 
  (七)体检
 
  1.按照各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具有优先录用条件者进入,以上排序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由旗公安局、旗人社局负责,在旗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八)考察
 
  1.政审工作由旗公安局、旗人社局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具体实施。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重点考察以下内容,有情形之一的应视为考察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九)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旗公安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由旗公安局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一般以三年为期。同时,由旗公安局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试用期管理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责任追究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再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或警务辅助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除资格审查和政审外,其他相关考务工作均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jhl.gov.cn)和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名:平安伊金霍洛;微信号:yjhlqgaj)同时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考试相关信息。
 
  (五)本次招聘考试未尽事宜及遇有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本简章由伊金霍洛旗公安局、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伊金霍洛旗公安局:0477-8968677
 
  伊金霍洛旗人社局:0477-8691793
 
  2.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监督电话:
 
  伊金霍洛旗纪委监委:0477-8691075
 
  伊金霍洛旗人社局:0477-8691798
 
  伊金霍洛旗公安局:0477-8968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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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伊金霍洛旗2020年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伊金霍洛旗公安局 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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