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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内蒙古党委政研室(改革办)遴选公务员公告(10名)

发布:2019-05-20 15:00:1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内蒙古党委政研室(改革办)遴选公务员公告(10名)已发布,本次公开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9:00至5月29日17:00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内组发〔2013〕11号)有关规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开展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机关文字综合岗位计划遴选10名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人员(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盟市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央机关和自治区机关设在盟市以下地方的公务员(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遴选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文稿写作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除选调生外,应符合本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在党政机关文稿写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我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9:00至5月29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进行报名,并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要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包括: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起止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2.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前可进行修改。
  (二)资格初审
  1.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9:00时至5月30日17:00时。
  2.报考者对学历、学科(专业)等职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71-4811613 。
  (三)报名确认
  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1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人员要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纳考务费120元/人,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全部完成。报考者交费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9:00至5月31日17:00,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者可于2019年6月7日至8日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为5:1;面试人选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减少遴选人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综合写作试卷。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稿写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综合写作试卷满分为100分,汉文制卷,汉文作答,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6月9日上午8: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10日左右,报考者可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3. 考生须持《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护照)、户口簿(或户口簿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等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5.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共同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考生须用汉语作答。业务水平测试由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组织实施。采取组织实地调研、讨论交流、撰写调研报告的方式,测试应试者研究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6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50%
  考生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监督指导下由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具体组织实施。
  (一)考察
  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为2︰1。总成绩作为进入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1)考察时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派出2名以上干部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要到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与考察对象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材料。
  (2)要按照好干部标准,根据拟遴选职位的要求开展遴选考察工作。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3)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能力。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要认真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据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材料。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4)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二)体检
  (1)考察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3)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岗位考察和相关手续办理
  (一)公示。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综合考虑考察对象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室务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岗位考察。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对拟遴选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间拟遴选人员参与政研室(改革办)工作。考察期满不合格的,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三)办理调动手续。考察期满合格的,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19年5月20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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