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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认定考试考生违规情节及拟处理决定补充公告

发布:2018-05-03 21:24:4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认定考试考生违规情节及拟处理决定补充公告已公布,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内蒙古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考试考生违规情节及拟处理决定补充公告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2018年4月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期间考点认定的违规考生考场号、座位号、考生号、违规事实以及相应的处理依据和拟处理决定公告如下,下列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本人所参加考试的考点所在的盟市招生考试机构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供相应事实、理由和证据材料,也可向我中心直接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届时,我中心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471-3261805 传 真:0471-3261714-803。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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