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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8-04-21 11:31:4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23日(共三天)(只工作日时间接受报名)。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内蒙古如保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是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招聘派遣助管工作人员的中标单位,负责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助管工作人员招聘和劳务派遣工作。为了做好本次招聘派遣工作,现将招聘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助管工作人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内蒙古如保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选拔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派驻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由中心统一调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综合窗口一站式受理岗位和帮办人员10人。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和服务事项要件的受理、上传、发证及帮办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德才兼备,注重专业的原则进行,在同等条件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较高的文化素质;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3.良好的语言组织及表达能力,普通话发音标准、清晰、表达流利;较强的倾听、沟通能力,善于引导旅客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具备主动服务理念,能够换位思考;
  4.年龄:1987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有研究生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至 1982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5.已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以下专业:法学类、公共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财政学类、汉语言文学或秘书学、英语、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凡身体有残疾者应在报名资格初审阶段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向聘用单位提前声明,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报名;凡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须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英语四级以上听说读写能力、较强的中文写作能力、网络及计算机相关技能和蒙汉兼通人员的报考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聘用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有下列情形之一,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五年(2012年8月30日后录用,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5.与其他企事业单位存在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关系且所在单位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6.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23日(共三天)(只工作日时间接受报名)
  上午9 :00-12:0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集中年检区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
  (1)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查询信息1份,相关专业(包含但不限于英语、计算机等)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一寸免冠照片8张,二寸免冠照片2张(背景颜色不限,相片背后写上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2)填写《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助管工作人员招录报名表》一份,报名表需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填写(见附件1)。
  5.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
  (2)应聘人员报名时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助管工作人员招录报名表》,并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彩照;
  (3)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统一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8年4月25日(14:00-17:00)
  领取地点: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13办公室
  2.笔试内容:
  (1)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内容,不指定相关教材,满分100分。
  (2)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以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范围人员,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资格人员范围。
  3.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考生需携带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
  4.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考试结束后,成绩将在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官网、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如保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内蒙古如保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面试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对面试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所报岗位分别以笔试、面试成绩各50%折合计算考生的考试总分。
  2.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试确定。
  (五)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如保诚公司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
  1.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内蒙古如保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和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官网进行公示。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1.被聘用的工作人员,与内蒙古如保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八) 培训
  1.被聘用员工需接受为期2天的培训。
  2.培训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内蒙古如保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为期半天的有关礼仪、职业道德、劳务派遣规定、政治时事等培训;第二阶段由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岗前培训。
  六、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用工形式及工作地点:
  1.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合格转正后工资每月3000元/月(不包含个人承担社保及公积金部分);
  2.五险一金:劳动合同签订后,由内蒙古如保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为录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按呼和浩特市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3.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4.工作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 2 号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
  七、纪律和监督
  1.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考由内蒙古如保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全权负责,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招聘,对社会上可能出现的假借本公司名义收取费用招聘,本公司概不负责。
  3.本次招聘报考者免收取考试费用。
  4.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如保诚人力资源公司举报电话:3595004
  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监督咨询电话:4669218
  本公告由内蒙古如保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岗位表
  附件2:招聘报名表
  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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