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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参公、事业编制小常识

发布:2016-08-05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很多人对于考公很热衷,但是就是不知道自己报的单位没有自己想的那么好,这里面的差距其实很大。所以这些常识是大家不得不懂的。下面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为考生简单整理,以帮助大家理解。
  一、判定公务员身份的依据和条件是什么?
  《公务员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因此,毫无疑问,不具有行政编制的,都不是公务员。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编制性质是什么?
  《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因此,参公身份,是事业编制,不是行政编制。
  三、参公身份与公务员和普通事业单位人员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与公务员的主要区别:不是行政编制不是公务员,到了退休后按事业退休人员处理。
  与普通事业编制人员的主要区别:可以参加公务员交流、有非领导职务、和公务员一样仅扣两金。
  可见,参公身份是介于行政编制和普通事业编制之间的一种特殊事业编制身份。
  四、通过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省市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统一考试进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一定是公务员吗?
  不是。这两种考试兼招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前者称之为公务员,后者称之为机关工作人员。
  《公务员法》第二十二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国考招的事业编制有:国务院各监管委员会、专利局、统计系统各城调大队、海事局系统、各所、各监管站、各协会等社团组织
  国考招的公务员职位性质的分类有:“中央部委”、“党的机构”、“各垂直系统”,“社会团体”(各协会)、“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监管委员会)、“其他单位”(海事系统及机关辅助职位)都是事业单位事业编制。
  在省级招考中,各中心、站、协会、省垂管基层分局、大队等都是事业单位,不同是有些是参公事业,有些是普通事业。
  可见,参加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统一招考进入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不一定都是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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