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电力第二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后续安排通知
2016年内蒙古电力第二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后续安排通知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第二次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安排,现将面试合格人员后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交体检报告及《就业协议书》
㈠提交方式
1、体检报告及《就业协议书》可现场提交或邮寄提交。
2、现场提交
时间:2016年8月9日
地点:内蒙古电力公司培训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路24号)。
3、邮寄提交
时间:2016年8月9日-2016年9月9日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路24号内蒙古电力公司培训中心人力资源处。
电话:0471-6217540 邮编:010020
4、领取就业协议如需办理接收函,请于8月9日到内蒙古电力公司培训中心办理。
㈡提交要求
1、请考试通过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如下:
科室 | 检查项目 |
内科 | 内科常规检查 |
眼科 | 视力、辨色力、眼底检查 |
检验科 | 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三项 |
放射科 | X光胸部正位检查结果(无需提交胶片) |
心电图 | 心电图(常规) |
2、考试通过人员入职后将由所在单位安排进行体检复查,提交不实体检报告的人员将取消录用资格。
3、《就业协议书》中请填写毕业生本人信息,邮寄提交人员请另附回信地址。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预计为2016年10月,审核内容为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公告中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件。具体时间及要求请于2016年9月查看招聘平台公告通知。
三、办理录用手续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列为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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