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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内蒙古电力第二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后续安排通知

发布:2016-08-01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内蒙古电力第二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后续安排通知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第二次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安排,现将面试合格人员后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交体检报告及《就业协议书》
  ㈠提交方式
  1、体检报告及《就业协议书》可现场提交或邮寄提交。
  2、现场提交
  时间:2016年8月9日
  地点:内蒙古电力公司培训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路24号)。
  3、邮寄提交
  时间:2016年8月9日-2016年9月9日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路24号内蒙古电力公司培训中心人力资源处。
  电话:0471-6217540 邮编:010020
  4、领取就业协议如需办理接收函,请于8月9日到内蒙古电力公司培训中心办理。
  ㈡提交要求
  1、请考试通过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如下
 
科室 检查项目
内科 内科常规检查
眼科 视力、辨色力、眼底检查
检验科 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三项
放射科 X光胸部正位检查结果(无需提交胶片)
心电图 心电图(常规)
  2、考试通过人员入职后将由所在单位安排进行体检复查,提交不实体检报告的人员将取消录用资格。
  3、《就业协议书》中请填写毕业生本人信息,邮寄提交人员请另附回信地址。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预计为2016年10月,审核内容为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公告中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件。具体时间及要求请于2016年9月查看招聘平台公告通知。
  三、办理录用手续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列为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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