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财经大学招聘进入资格复审工作通知
2015年内蒙古财经大学招聘进入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已公布,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内蒙古财经大学招聘进入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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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内蒙古财经大学招聘进入资格复审工作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内蒙古财经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的进程安排,目前已进入资格复审阶段,现将资格复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25日 星期五 上午9:00—12:00
2015年12月28日 星期一 上午9:00—12:00
地点:内蒙古财经大学新校区综合大楼B座五楼501室
联系电话:0471-5300171 13848611797
联 系 人:吴老师
二、资格复审需携带资料
(一)身份证(或护照)、准考证原件;
(二)本、硕、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四)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向学校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学校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六)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相关要求
(一)以上所需证件和证明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1份)。
(二)上述材料提供不完整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由学校从该岗位(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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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财经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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